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高春正为通讯作者、泰安市中心医院初培罡(山东大学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highly up-regulated in liver cancer protects tumor necrosis factor-alpha-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101 in ATDC5 cells”,经查,存在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及违反署名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
山东大学给予第一作者初培罡:撤销博士学位。给予通讯作者高春正:警告处分;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
泰安市中心医院给予第一作者初培罡:撤销此论文获得的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2019NS227),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给予第二作者王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山东大学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