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山东大学章程》和《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规定,2019年学术委员会主动服务、服从于学校发展大局,紧密联系、服务各学术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办学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一、山东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自2018年12月正式启动,至2019年6月,先后完成了全校60余个基层学术委员会、6个学部学术委员会及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的换届改选,构建并完善了学校、学部、基层三级学术委员会管理体制。为做好本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学校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一体化管理,体现广泛代表性和民主公开等原则,进行了周密部署。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成充分贯彻了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精神要求,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在打破身份固化和学术权力垄断、实现学术委员会构成年轻化、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适度分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2019年,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根据《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的要求,尊重学术自由,倡导学术平等,公平、公正、公开履行职责,促进学校学术繁荣与发展。
(一)通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通讯评审等方式开展各类评议工作。2019年度,学术委员会总计开展了66次各类学术评议,其中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2次、人才工作委员会会议4次、人才工作专家组会议25次、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15次、科研院学术评审会议8次,其他专家组会议1次,校学术委员会网上评审5次、学部学术委员会网上评审3次、人才工作专家组网上评审2次。召开学术道德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评审涉及职称及岗位的审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项目人选推荐、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评审推荐等,学术评议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为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1. 2019年2月召开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定了2018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及教授二级岗推荐人员。
2019年6月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选举彭实戈院士为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樊丽明、张运、王小云、王学典和赵国群为副主任,李术才为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一届学术道德委员会换届方案,听取了学校近期科研工作汇报和涉及山东大学署名的学术论文撤稿相关情况通报,审议了山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申报条件(2019年修订版)。
2019年校学术委员会组织通讯评审5次,对山东大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申报条件、名誉教授推荐人选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 2019年度召开各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15次,完成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交的山东大学2018年度教授职务、教授二级岗评审;2019年度修订的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审议;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山东大学未来学者计划、山东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综合评议。
3. 2019年度召开人才工作委员会会议4次、人才工作专家组会议25次,完成了“泰山学者”推荐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人选、齐鲁青年学者资格、特聘教授、兼职讲席教授、兼职特聘教授、特别资助类博士后、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考核等各类评审,为学校杰出人才体系的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
4. 2019年开始承担科研技术研究院各类评审,完成了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人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及山东大学青年交叉创新群体建设项目等推荐评审,为科研平台、人才团队、科研项目等的推荐选拔把好学术关,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声誉
1. 2019年8月召开山东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了涉及山东大学署名的学术论文撤稿及学校受理的学术不端举报相关情况,对多起起学术不端举报和涉及山东大学署名的撤稿论文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
2. 本着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首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术诚信自查自纠工作。通过个人自查、单位核查,在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校各基层学术委员会及临床教学医院反馈了自查情况。学术诚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教职医务员工的自律意识,时刻紧绷学术诚信的弦,也促使学校在学术诚信建设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及早发现、尽早解决可能存在的学术诚信隐患。
3. 全面梳理历年撤稿论文。近年来,学术论文撤稿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几次产生较大影响的撤稿事件和媒体报道中数次出现我校名字,对我校的学术声誉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为维护学校声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对涉及山东大学署名的撤稿论文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4. 多种形式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山东省科协和山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组织全校师生收看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组织全校基层学术委员会学习科研诚信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促使全校科研工作者熟悉了解科研诚信建设的要求和规范。积极推动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新聘教职工入职培训和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副主任杜泽逊为新聘教职工作学术诚信专题讲座,各基层学术委员会积极参与本单位新聘教职工入职培训和新生入学教育。
(三)规范评审工作,提升治理能力。学术评审是学术委员会履行学术职责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学术评审程序,加强学术评审管理,学校制定了《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评审工作规则》,对评委组成、评审组成、评审纪律等进行了规范,保证学术评审质量。